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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吳英在庭審現場
  據新華社電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1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吳英減刑一案,當庭作出裁定:將吳英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交付浙江省女子監獄執行。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吳英死刑緩期執行期滿後,浙江省女子監獄依法提出減刑建議書,建議將吳英的死緩刑減為無期徒刑。11日,浙江省高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吳英的部分親屬參加了旁聽。
  庭審中,合議庭依法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了舉證、質證,並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查明:吳英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經教育能認罪悔罪,服從管教,無違規扣分;積极參加政治、文化和技能學習,自覺參加生產勞動,確有悔改表現。浙江省高院裁定將吳英的死緩刑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另外,記者11日從浙江東陽法院獲悉,為能公開、透明、高效地處置吳英案財產,消除社會公眾對吳英案財產處置是否存在不公的疑慮,東陽市公安局近期借用東陽市人民法院淘寶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對吳英以本人及旗下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名義購置的90處房產進行網絡拍賣。首批拍賣的6套房產總價值約1002.3萬元,拍賣將於7月23日至24日舉行。
  東陽女商人吳英曾被稱為“億萬富姐”,旗下本色集團涵蓋酒店、商貿、地產等多個領域,她還曾登上2006年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位。
  (原標題:圖文:吳英死緩減刑為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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